2013年8月15日,《国际商报》整版刊登了京大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徐永前访谈录。在专访中,徐永前律师阐述了中国企业构建全球一体化法律安全体系的必要性,并倡导由中国本土律师事务所作为主协调机构和牵头机构,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开展法律风险管理。
徐永前律师认为,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虽然加快,但很多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还比较薄弱,特别是与世界一流企业相比,在制度机制、管理体系上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徐律师认为,中国企业应重视境内外法律衔接的问题,将境内外法律风险防范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特别是要将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延伸到境外业务中去。
徐永前律师介绍了京大在协助中国企业构建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方面的经验,认为在当前形势下非常有必要培养中国本土的国际化法律服务机构,由他们作为财务、投行、法律机构的总牵头人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特别是一些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行业和重点领域中的企业、高新技术等产业中的骨干企业,中国本土律所作为“走出去”的总牵头机构时,可以对客户信息披露范围进行严格控制,避免境外机构过多了解中国企业的商业计划,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也可以更全面地处理境内外法律衔接问题,对服务质量进行总把关,有效提升企业法务部门的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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